作者: 叶紫寒

有点好奇吧?是不是以为是一个疯狂的女人见不到或者得不到一个男人而气得爆粗口?嘿嘿,错了,是李宇春的一首新歌的歌名。真算不上好听的一首歌。听了一遍,完全是因为这个起得蛮有标题党之嫌的歌名。乍一听,是恋爱中的小女孩在任性耍蛮,然而细一品味,看起来粗俗的一句话,而且一遍一遍的重复,却道出了爱情中的许多无奈。

既然是混蛋,又何必想他?因为你眼拙,爱上了一个混蛋。爱上了一个人,就是想念的开始,反过来也一样,如果每时每刻都在想念一个人,那你一定是爱上他了。爱情就是这样,它来了,就会全面占领你的心,让你心里眼里都是他,日思夜想,一刻不忘。也许他其实没有那么帅,可是你看着他就胜过潘安。也许他穿得破衣烂衫,戴着一顶破帽子,可是你看着他,就是穿着华服的国王,还戴着一顶华冠。也许他真的有些混蛋,对你不够体贴,态度有些傲慢,行为有些无理,来去不打招呼,可是你看着他,就恨不得把他捧在手里,把他抱在怀中,把他宠成一个孩子。爱上一个人,不管他是不是混蛋,想念都是一匹野马,失了控的狂奔。

既然是混蛋,为什么会爱上他?因为爱情由不得你控制啊。在张幼仪的眼里,徐志摩不就是个混蛋吗?可是即使他抛弃了她,她一样生下了他的孩子,在他最困难的时候接济他,离了婚也尽心尽力照顾他的父母,甚至在临终的时候总结说:也许在徐志摩的三个女人当中,她是最爱他的。就是这样一个抛妻弃子的混蛋,让陆小曼在被她的前任老公王赓拿着枪指着的时候,仍然不惧生死,坚定地说:我爱志摩。倾世才女林徽因把他失事飞机的残片挂在卧室的墙上,挂到死,你能说那里面没有一点爱情吗?

从徐志摩的角度讲,他何必背上千古骂名,开中国近代史上离婚案的先河?因为他爱上了林徽因。难道他不知道“朋友妻,不可欺”吗?他为什么甘愿忍受亲朋好友的指责,被恩师指着鼻子骂却执意与陆小曼结婚?因为他爱上了陆小曼。笔者无意宣扬诗人爱情至上,视道德和责任如粪土的行为,虽然正是他的狂放不羁造就了成为诗人的他。想表达的是,爱上一个人和不爱一个人一样,不由人自己掌控。有责任感的人控制不了自己的心,但是会控制自己的行为,没有责任感的人会跟着爱情走,追求心灵和肉体的合一。徐志摩在这方面算不上祖师爷,也属名列前茅。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没有人有权利把自己的人生观强加到别人的头上。爱情本来就是多种多样的,没有模式,也没有定律。

虽然时代不同,普通人的爱情也可能没有风流才子的浪漫曲折,道理却是一样的。人与人之间的爱情不可能总是对等,一个好男人可能会爱上一个坏女人,一个好女人也可能会爱上一个坏男人。所谓的“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是有一定的道理的。这里的“坏”,不是指杀人放火打家劫舍,而是很微妙的对爱情中两人关系的一种拿捏,既有心计又不至于算计,坏得让人气,让人笑,又让人爱的那种,有时甚至是一种感觉,难以完全用语言描述。一个男人如果长得帅,又有气质有才能有丰富的内心,再加上一点点的坏,那简直就是女人梦中见到都想尖叫的对象。不爱,有点难。

既然那么爱他,为什么又骂他混蛋?因为他不懂你的心。他不知道你想他想得要发狂,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打电话他不接,留言他不回,到处找不到他。听不到他的声音,见不到他的人,脑子就完全懵掉,开始胡思乱想他是不是生病住院了,是不是出事了,不会是被人绑架了吧?虽然他高大得只有绑架别人的份。更严重的,就升级到开始怀疑他的爱情,他真的爱你吗?他也像你想他一样,每时每刻都在想着你吗?他一定爱你比较少。不然为什么不和你联系呢?这个混蛋,难道不知道和他失联了你会有多着急吗?瞧,混蛋这个词,自然而然就出来了。爱和恨完全掺和到一起了。折磨死宝宝了。这个时候,他最好别出现在你的面前,你可能一看见他就开口大骂,或者一脚踢过去。

完全的野蛮女友形象,勇敢的男人也会怕怕的。聪明的女人不如压下怒火,装作温柔,弱弱地问一句:亲爱的,今夜你在哪里?心里呢,不妨用一千分贝的音量怒吼:混蛋混蛋混蛋,我想你......。反正他也听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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