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君留学法国, 居然在法国学生食堂里把嘴吃刁了,且落下个法国胃。两人世界刚开始的时候, 我手忙脚乱地把菜端上桌,不寻思获奖,但指望同甘共苦。孰知这厮筷头轻点,浅尝辄止后说,你自己吃吧。 我立马觉得嫁错了人。
猪君投资法国菜谱一套, 但我厨艺烂,法文也烂,反正不得要领。那时候全中国的青年妇女都朝“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目标努力,我当真不以为然。先生当然可以对太太提要求,但是狮子大张口前先得证明自己出将入相,水电工泥瓦匠,全武行一脚踢。再言,我也不惧走传统路线。女子无才便是德。有谁规定“才”只限于琴棋书画?厨艺也是才。
我这一边觉悟到嫁错了,那一边眼瞧着德艺双不馨的太太何尝不明白没娶对? 猪君的奶奶居上海,要孙子“娶个外国人”。若听了老人话,哪里还用培训法国厨娘。
我既然没有掷地一声“本姑娘不伺候你”掉头走人的出息,便暗自对自己念咒,大人不计小人过,宰相肚里能撑船。 这话过去是我的南京老外婆常说的,两边的老祖母都智慧了得。
日子就这么过了下来。岁岁年年重复操作的结果,厨艺想赖着不长进都难,当然长进的幅度可以商榷。一日告诉猪君我的心得:当厨子除了要有好手艺,还要有个好胃口,能够把无人问津的都吃下去。这厮毫不领情地撇撇嘴,你这话不逻辑。 如果有了好厨艺,做的东西被人一扫而空, 哪里还要好胃口?!我重复念咒,大人不计小人过,宰相肚里能撑船。
主厨便主餐桌上的政,我家餐桌上东风压到西风。我们在美国落下脚,很快得出两点结论。其一这美国人不像法国人那样好吃。其二美国人长得块头大,法国菜未免显得纤细。相形之下由意大利移民带来的意大利烹饪更加真诚体贴,因而遍地开花。大环境小环境皆如此,我们和法国菜渐行渐远。
猪君以掂记初恋情人的心掂记法国菜,我是他记录在案的初恋,但是娶进门摆在眼面前的,就不用掂记了。每逢出差法国,猪君拔腿飞奔,天上下刀子也挡不住,他那是奔初恋去了。相机进入数码时代这厮常常将所点之菜拍照带回家来,在原配太太面前夸小三。我坐在原配的交椅上气定神闲。倦鸟已归林,人嘛,都要寻点浪漫的。
更有甚者这厮有时会把小三带回家,此所谓耐不住也。美国海关禁止肉类食品入关,猪君往回带功封,鹅肝酱。这一次侥幸,下一回不敢了。 但是再下一次美丽的小三又上门。我一贯执行来者不拒的政策。吃完抹抹嘴我就会想,这只猪有贼心也有贼胆,还行。
其实我家学渊源的好吃,只要是美味,英雄不问出处。法国菜,的确是一位佳人。我最先接受的法国食物是棍子面包。新鲜出炉的香味,外脆内软,很像南京大街小巷到处卖的烧饼。记不准梁实秋还是林语堂幽默过,乡愁其实就是好吃。为解乡愁我以相似为原则寻找食物,猪君鄙夷地说完全是缺乏创新的体现。随他怎么讲,我绝不亏待我的中国胃。我至今仍无法喜欢奶味浓汁(creamy)的一类菜。功封鸭(confit de canard), 风干鸭(magret de canard séché,duck prosciutto in English)等等说到底和南京的鸭肴很像。我选法国菜,如同挑闺蜜,趣味相投谈得拢才行。猪君的风格则是碰见个长头发他就列为红颜知己。
猪君属宅男,多数的时候懒在猪圈里。天气好的时候他自个儿刮点小西风,在家烤牛排。我无须动手,猪怕我糟蹋皇粮。 铸铁的平底锅或煎或烤,这只猪一心一意要在美国的厨房或者美国的后院复制出法式牛排。其实我们都念旧,一个朝东看,另一个往西瞧。他一米八的个头弯成虾米在后院的小炉子前烟熏火燎地伺候一块肉,那份虔诚和专注原本该献给宗教的。等牛排上桌红酒在侧,这厮第一刀下去的,从来叉进自家嘴里细细品味。一瞬间连眼珠子都不转,总结当天的火候和工艺。第二刀切下去,方才回过神来叉子挑起送给太太。封建社会的妇女为何抵死要争个名份?就等着这一口呢。
除了在家复制,猪君网上网下钻头觅缝地找法国馆子,时不时地向太太郑重推荐,“我觉得你该试一下这一家”。所有重要的日子这只猪都提议上法国餐馆。千万不要以为这厮想要用情调哄太太高兴,他在寻机和初恋再浪漫一段。
要不说理解万岁哈,为成全这只猪再次邂逅初恋的期盼,我左一家右一家地试那些餐馆。当年巴黎圣热耳曼大街(saint-germain-des-prés)上的一些餐馆的菜单上喜欢在牛排后注一笔此牛排来自美国。美国的餐馆里牛排则要尽显其法国风。我决定两边都不受其忽悠,点菜剑走偏锋。法国菜里有一道普罗旺斯鱼汤(Bouillabaisse), 在法国贵得离谱。猪君的导师说那是因为普罗旺斯鱼汤要用的五种小鱼很难凑齐,季节很短。凑不齐马赛一带的此五种小鱼也烧得出鱼汤,但不可叫普罗旺斯鱼汤。可我就喝过鳕鱼三文鱼八爪鱼比目鱼加海虾做成的普罗旺斯鱼汤。只要捉来五种水生动物,甚至不足五种或者超出五种,美国人一样高高兴兴地叫它普罗旺斯鱼汤,他们的不拘一格和天真快乐十足体现在此一盆鱼汤中。享受了美国人用十二吋大盘子端上的法国大餐之后我经常就变得有了几分诗意,发一声够小资水准的感叹,人生若只如初见。
有一回玛莎(Martha Stewart) 在电视上推荐一款汉堡包,我们正巧要去纽约玩,就记下餐馆名字寻了去。餐馆离时代广场不远,坐下方知这款汉堡五十美元一只,相信不少人吃下去会胃疼。餐馆第一眼看上去很法国,侍者着黑裤外系白布长围裙,可说流利法语。好像是乌木地板,一滴水沿水杯落到地上,立即有人上前跪下擦干净。这种刻意把法国人那种与生俱来的轻松愉快彻底摧毁,但是不要紧,纽约人喜欢,这餐馆不如说是纽约式的。
食客多为纽约客,个个衣着考究事业有成的样子。不止一人用结结巴巴的法语点菜,尤其是精致时尚的中年女性那一类。真不明白,吃顿饭至于要如此费劲吗?我们的饭吃到一半,大厨从厨房里出来和食客寒暄。于是我听到更多磕磕碰碰的法语,一时恍如在法语课上。厨子转到我们这一桌,手搭猪君的坐椅背用英语问,菜做得如何?却听见法语从眼前这只黑毛猪嘴里冒出来。厨子大感意外。法国人分辨美式法语、加拿大法语和法国法语轻而易举,下一分钟这厮和那厨两个人竟有点老乡见老乡的意思了。交谈完毕厨子(Daniel Boulud)去前台拿来一张他出的书(Café Boulud Cookbook)的广告卡片签上名送猪君。我一眼看分明书是玛莎作的序,这法国厨的生意头脑和纽约客有得一拼。 那顿饭我们吃了些什么已经忘记,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厮从餐馆里出来时一脸的幸福。
通常我们念念不忘的是妈妈的味道,而猪君此一生牵挂的是他的初恋。这厮形容去法国后觉得东西样样好吃,幸亏当他娘的那一位毫不知情。完成从一个手头拮据的学生到国家公务员的转变,其间猪食的变化整个重复了从我们物质匮乏的小时候到胃口力不从心的年纪的轨迹,结果法式薄饼(crepe)在这只猪的心目中取代了蟹壳黄。
一只工科猪在算式复算式的生涯里,在上班下班的两点一线间,能够保留住一点另类的浪漫, 是一件不错的事情。